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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射用頭孢唑林鈉

瀏覽次數(shù):8519   更新時間:2021-06-01

 注射用頭孢唑林鈉說明書

【藥品名稱】

通用名稱:注射用頭孢唑林鈉

【成份】

本品主要成份為頭孢唑林鈉。

化學名稱:(6R,7R)-3-[[(5-甲基-1,3,4-噻二唑-2-)]甲基]-7-[(1H-四唑-1-)乙酰氨基]-8-氧代-5-硫雜-1-氮雜雙環(huán)[4.2.0]-2--2-甲酸鈉鹽。

化學結構式:

 

分子式:C14H13N8NaO4S3

分子量:476.50

【性狀】 

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的粉末或結晶性粉末;無臭。

【適應癥】

適用于治療敏感細菌所致的中耳炎、支氣管炎、肺炎等呼吸道感染、尿路感染、皮膚軟組織感染、骨和關節(jié)感染、敗血癥、感染性心內膜炎、肝膽系統(tǒng)感染及眼、耳、鼻、喉科等感染。本品也可作為外科手術前的預防用藥。本品不宜用于中樞神經(jīng)系統(tǒng)感染。對慢性尿路感染,尤其伴有尿路解剖異常者的療效較差。本品不宜用于治療淋病和梅毒。

【規(guī)格】

C14H14N8O4S3  1.0 g   

【用法用量】

成人常用劑量:靜脈緩慢推注、靜脈滴注或肌內注射,一次0.51g,一日24次,嚴重感染可增加至一日6g,分24次靜脈給予。兒童常用劑量:一日50100mg/kg,分23次靜脈緩慢推注,靜脈滴注或肌內注射。腎功能減退者的肌酐清除率大于50ml/分時,仍可按正常劑量給藥。肌酐清除率為2050ml/分時,每8小時0.5g;肌酐清除率為1134ml/分時,每12小時0.25g;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/分時,每1824小時0.25g。所有不同程度腎功能減退者的首次劑量為0.5g。小兒腎功能減退者應用頭孢唑林時,先給予12.5mg/kg,繼以維持量,肌酐清除率在70ml/分以上時,仍可按正常劑量給予;肌酐清除率為4070ml/分時,每12小時按體重12.530mg/kg;肌酐清除率為2040ml/分時,每12小時按體重3.112.5mg/kg;肌酐清除率為520ml/分時,每24小時按體重2.510mg/kg。

本品用于預防外科手術后感染時,一般為術前0.51小時肌注或靜脈給藥1g,手術時間超過6小時者術中加用0.51g,術后每68小時0.51g,至手術后24小時止。

【有 效 期】

18個月

【批準文號】

國藥準字H50021471

【生產企業(yè)】

西南藥業(yè)股份有限公司

【生產地址】

重慶市沙坪壩區(qū)天星橋21號

【郵政編碼】

400038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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